1、请认真填写“提交留言”中的各项目,各项目前标注红色小五角星的项目是必填项。填写“留言内容”一项时,要写清楚问题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情节、后果等,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。
2、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,进行诬告陷害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3、提倡实名举报。进行实名举报的,请详细填写联系电话等项目。如需查看反馈信息,请在“提交留言”完成后,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“信件编号”和“信件密码”以备查询。 4、联系电话:(0953)12380 5、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,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,举报人计算机每天最多只能提交3件举报。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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